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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财税改革任务清单公开

2024-07-23 来源:城市金融报 作者:

  本报综合报道 财税部门部署新一轮财税改革,破解基层财政困难问题。

  7月21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称《决定》)。其中在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中,明确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主要任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主要从预算制度、税收制度、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等领域作出相应改革部署。

  那么,新一轮财税改革任务具体有哪些?新一轮财税改革有何意义?

  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近10年来,税制改革在中国新时代财政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中留下浓墨重彩之笔。持续多年、涉及广泛的税改大幕之下,对企业影响最大的,当属增值税改革;对普通百姓而言,直接影响钱包的当属个人所得税改革。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三中全会”便与“改革”紧密相连,三中全会通常承担着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使命。当下改革进入深水区,各方都希望于三中全会破解百年未有之变局下的短期财政经济压力和中长期体制机制难题。

  《决定》共15个部分、60条,分三大板块。共提出30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涉及体制、机制、制度层面的内容,其中有的是对过去改革举措的完善和提升,有的是根据实践需要和试点探索新提出的改革举措。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表示,从短期看,当前逆全球化加剧,中国经济内部房地产市场处于调整转型期、地方财政处于紧平衡,增速换挡、结构转型仍在延续,从投资和债务驱动转向科技和创新驱动的高质量发展新时代,需要改革激发活力提振信心。从更长时期看,以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求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塑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

  中央财办副主任韩文秀7月19日在中共中央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当前,我国经济保持回升向好态势,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主要宏观指标符合预期,同时也面临一些困难挑战,主要是有效需求不足,一些企业经营困难,一些地方财政困难,表明我国经济恢复还不够强劲,不同地区、行业、企业之间存在分化现象。下一步要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实现更为均衡、普惠、包容的发展,一靠政策给力,二靠改革发力。

  在宏观调控政策方面,韩文秀提到,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好发力见效,加快专项债发行使用进度,确保基层“三保”按时足额支出,发挥好财政资金对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的杠杆撬动作用。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精准有效,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积极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为实体经济提供源头活水。

  与此同时,要扎实推动人民群众和企业可感可及的改革。按照三中全会的部署,将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

  转移支付,更聚焦基层财政治理

  缓解基层财政压力,既要为其“增收”,也要帮忙“减支”。不管地方税体系制度如何完善,中央与地方政府纵向收支不平衡、地方政府自身的收支不平衡以及地方政府间收入规模差异必然存在,解决这些问题离不开对转移支付这一财政工具的合理运用。

  《决定》明确,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提升市县财力同事权相匹配程度。同时,适当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例。

  《决定》提出,提升市县财力同事权相匹配程度,这意味着未来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将更多聚焦基层财政治理。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桦宇认为,市县财力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无论是对于缓解基层财政支出压力,改善基层公共服务,还是对于发挥基层治理积极性都具有深远意义。

  过去一年,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达到10.3万亿元,超过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建立健全标准科学、规范透明、动态均衡的一般性转移制度,目前已经成为学界共识。在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代志新看来,应注重发挥一般性转移支付促进地方提供基础设施建设与民生保障的作用。进一步增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完善相关机制安排。同时,压缩专项转移支付数量,对已经实现政策目标同时效率低下的专项转移支付给予裁撤。

  进一步理顺央地财政关系

  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是建立科学规范央地政府关系的核心内容,是完善国家治理结构的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程。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经历了从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到“分灶吃饭”、包干制,再到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变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逐渐明确,但财权和事权也存在不同程度的不清晰、不合理等问题。

  哪里有瓶颈制约,哪里就是改革的主攻方向。分税制改革实施三十年后,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再向最难之处攻坚。

  《决定》提出,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适当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例。

  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完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不仅是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必须跨越的关口,更是财税改革清单中置于优先顺序之列的重要任务。

  过去一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45.93%,全国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占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仅为13.92%。这反映出一些本应由中央直接负责的事务交由地方承担。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后,《决定》将一张蓝图绘到底,继续同向推进。财政部原部长刘昆曾在“十四五”规划辅导读本中著文强调,要建立上述关系推动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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