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金所月底前终止服务 地方金交所加速“清零”
经历过野蛮生长的地方金交所,正在加速退场。公开资料显示,今年来全国至少已有20家金交所宣布关停,包括广东省、河南省、黑龙江省、山西省、海南省、吉林省、江西省、湖南省等多个省份宣布已实现辖内金交所“清零”。业内专家表示,地方金交所下一步的转型方向可考虑向更加规范化、专业化的金融服务平台转变。
北金所8月底前终止服务
日前,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下称“北金所”)发布公告称,根据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北金所退出地方交易场所的通知要求,北金所不再开展包括非上市国有产权转让、不良资产转让等在内的一般金交所业务,并限期完成存量业务收尾工作。
根据其公告,对于已发布信息披露公告未产生受让方的项目,北金所将于2024年8月30日17时30分起终止该类项目的信息披露,该类项目同时终止交易;对于公告发布前已产生受让方但未完成场内交易流程的项目,以及在公告发布后产生受让方的项目,请于2024年8月30日17时30分前妥善完结或终止在北金所的场内交易流程,办理完成资金划转、交易凭证出具等交易手续,北金所将积极配合市场成员进行场内项目的终止及收尾工作。
北金所表示,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自8月30日17时30分起正式终止上述业务服务,并将统一关闭相关业务系统权限,如届时仍有业务遗留事项的,北金所将无法组织场内交易且无法提供相关业务服务。
公开信息显示,北金所是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导下,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专业化金融资产交易机构,于2010年5月30日正式揭牌运营。北金所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指定交易平台,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债券发行、交易平台。官网信息显示,目前北金所设有债券交易及运营业务、债权资产交易业务、权益资产交易业务、转股资产交易业务等四大业务平台。
“北金所此举主要是为贯彻中央和北京市金融管理要求,规范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确保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具有一定的风向标作用。既表明监管部门对金融市场乱象的零容忍态度,也为其他类似交易所敲响警钟,意味着任何不符合规范、存在风险隐患的金融交易行为,都将受到严格监管乃至整顿。”对此,中国信息协会常务理事、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总的来说,地方金交所关停和整顿是金融市场发展的必然结果,未来发展中应当更注重金融市场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确保金融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当前金交所关停和转型是大势所趋,也是风向标。”在经济学者、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盘和林看来,北金所的关停主要是因为监管加强,各地纷纷取消金交所资质,导致部分金交所只能关闭退出或者转型。
18省市20余家关停或调整
北金所的情况是近年来地方金交所加速离场的“缩影”。今年7月初,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公告称,为落实国家金融监管要求,四川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主动申请退出交易场所行业,不再从事交易场所相关业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川省无合法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存续。在此前的6月21日,包括广东、厦门、宁波、天津、山西、黑龙江、河南、海南等在内的八地金融管理部门集中发布公告,宣布取消辖区内8家金交所业务资质。
在上述事件之前,今年来已经有两批金交所集中关停潮。今年3月,湖南省、辽宁省、西安市、重庆市等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率先发布公告,取消辖内金交所业务资质,不再从事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相关业务。5月10日,山东、吉林、江西、青岛、深圳等5省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集中发布公告,宣布取消辖内金交所的业务资质。
从多地公示的批文来看,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明令禁止“无资质”地方交易场所金融化行为,并重申了各类交易所获取监管牌照、资质的重要性。一是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或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审批许可,各类地方交易场所经营活动不得金融化、证券化、期货化,不得超范围违规违法从事金融业务。二是市场上出现部分名称中带有“登记结算”“登记备案”“产登管理”“产权交易”等字样的市场主体,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或省级政府依法审批许可,直接或间接为各类非标债务融资活动提供登记备案等服务,属于“伪金交所”机构,涉嫌违规经营,存在较大金融风险隐患。
对此,朱克力表示,今年以来,全国范围内地方金交所关停或调整呈现多个特点。一是范围广,涉及多个省市;二是力度大,多家金交所被直接关停;三是目标明确,主要针对存在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的交易所。
其实,针对地方金交所的整顿早已有之。2011年,国务院相继出台“37号文”“38号文”,建立由证监会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并明确“未经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设立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已建立的交易场所,要按照“谁批谁管”原则,全面清理整顿。同时,明确金交所的审批权限归入省级政府,并划定监管红线。
联席会议成立以来,针对交易场所进行了多轮方向不同的清理整顿。其中,2018年发布的《关于稳妥处置地方交易场所遗留问题和风险的意见》(清整联办〔2018〕2号)明确要求金交所限定业务范围。2020年12月召开的第五次会议,则明确提出压缩金交所数量,严禁向个人销售产品及跨区展业。
从疯涨到离场转型之路待考
金交所是由地方政府(省、市政府)批准设立的综合性金融资产交易服务平台,主要是为了盘活各地流动性差的金融资产,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
2009年3月财政部颁布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4号),这份文件明确规定,非上市金融企业国有产权的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省级以上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隶属关系的限制。2010年5月,第一家全国性金交所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获批成立。此后多地开始批准设立金交所或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自出生起大多数交易所便带有国资背景,这类地方性金交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监督管理,被赋予了搭建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使命。
公开信息显示,我国地方金交所的数量一度高达70家,包括13家地方金交所和57家地方金融资产交易中心。随着获批设立交易所数量的增多,金交所业务不仅限于资产转让、国有资产交易等,还开始承做城投债项目等非标业务,与互联网金融公司合作。另外,为解决地方企业融资问题,金交所设立初期,承接了大量城投债项目。
在业内人士看来,早期金交所多由国资发起,经省、市一级政府批准,在当地工商部门登记。这一优势被P2P平台、房地产企业、地方城投等主体“相中”,大量违规甚至非法的金融理财产品开始通过金交所平台向公众销售,金交所的风险也开始逐步暴露。“2019年,‘先锋系’旗下多款理财产品到期无法兑付。2020年,温州温都金服P2P案件等,其中都有地方金交所或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的身影。另外,不少金交所发布的金融产品通常通过各种不持牌的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线下销售。但在操作中,金交所的风控实际‘形同虚设’”有地方金交所知情人士表示。
朱克力认为,地方金交所曾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过一定作用,但随着金融市场不断发展和监管要求提升,地方金交所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也逐渐暴露出来。“从未来走势来看,预计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金融交易场所的监管力度,确保金融市场稳定和健康发展。同时,随着科技进步和监管手段完善,未来整顿工作将更加精准高效。”朱克力称。
受访的专家普遍认为,地方金交所从野蛮生长到黯然离场,是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历史必然。关键是这些离场的“金交所”机构该如何转型、现有的存量业务该如何清理收尾等。
“对于目前的存量业务,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进行妥善处置,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具体来说,可采取逐步清退、资产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等多元化方式进行处置。”对此,朱克力建议,下一步的转型方向可考虑向更加规范化、专业化的金融服务平台转变,如提供金融咨询、资产评估、投融资对接等服务。同时,也可考虑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共同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未来各方应注意加强风险防控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机制。同时,要积极响应监管部门政策要求,加强合规意识培训和教育,确保金融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未来资产交易将逐渐集中到主要交易市场进行,存量业务要么终止,要么移交,下一步,金交所将转型为评估和咨询公司。”盘和林称。
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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