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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远大“缺血”冲刺IPO,妻子当董事长,总经理老公“说了算”

2024-07-03 来源:城市经济网 作者:李嵘

  冲刺创业板IPO“失利”后,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太湖远大”)转投北交所的怀抱。

  幸运的是,太湖远大在不久前顺利过会了。

  6月20日,北交所上市委召开了2024年第11次审议会议,通过了太湖远大首发申请,太湖远大也成为北交所年内重启IPO审核后第二单过会企业。

  此次IPO,太湖远大计划募集资金约3亿元,其中,约2亿元用于特种线缆用环保型高分子材料产业化扩建项目,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

  太湖远大近几年业绩十分亮眼,不过其业绩持续增长的合理性及真实性遭到监管层的质疑。

  同时,太湖远大近几年的应收账款持续攀升,经营现金流持续为负,资产负债率最高达到68.41%,值得关注的是,在北交所披露的两版招股书中,可比公司的选取并不一致,导致太湖远大与可比公司的对比数据之间的差距出现了变动。

  妻子当董事长,总经理老公“说了算”

  太湖远大是一家集环保型线缆用高分子材料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太湖远大的前身长兴英畏实业有限公司于2004年2月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付阿惠持股70%,除付阿惠外,创始股东还包括杨福志、傅爱珍、高小炎、姚莲芳、杨敏华和汪海燕。

  一系列股权变动之后,2012年2月,赵勇成为第一大股东,持股60%,妻子俞丽琴、女儿潘姝君分别持股30%、10%。

  IPO前,赵勇、俞丽琴、潘姝君一家三口分别持股22.51%、18.06%、4.13%,合计持有太湖远大44.7%的股权,一家三口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三人于 2022 年 4 月 6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在处理太湖远大经营管理事项以及根据规定需要由太湖远大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决议的各种事项时,三方同意协商一致后行使提案权、表决权。使表决权时,如果三方意见不一致,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和太湖远大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应按照赵勇的意见进行表决。

  让人意外的是,赵勇尽管持股最高,但太湖远大的董事长并不是赵勇,而是与赵勇相差16岁的妻子俞丽琴,俞丽琴持股18.06%,赵勇的职位是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与俞丽琴相差仅9岁的女儿潘姝君则为公司董事。也就是说,根据《一致行动协议》,使表决权时,一家三口之中,还是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赵勇“说了算”。

  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俞华杰、凯路投资、于丽敏及成贤投资、博创投资及夏臣科。

  俞华杰持股比例为12.39%,未在公司任职。俞华杰和成贤投资合伙人俞国平为兄弟关系,而成贤投资持股比例为3.52%;凯路投资直接持有公司 8.26%的股份;于丽敏与成贤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7.65%的股份;成贤投资实际控制人于国庆与于丽敏为兄妹关系,成贤投资与于丽敏系一致行动人;夏臣科为博创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夏臣科及其配偶合计持有博创投资 34.10%的份额,夏臣科与博创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夏臣科为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夏臣科与博创投资合计持有公司 2,202,400 股,合计持股比例为 5.05%。

  因信披违规,董事长及财务负责人遭监管口头警示

  回顾太湖远大的IPO历程,2017年,太湖远大与中天国富签订创业板上市的辅导协议,欲冲刺创业板IPO。但双方合作在2021年7月结束,改聘招商证券并继续冲刺创业板。

  历经五年,太湖远大创业板IPO最终折戟,太湖远大最终还是选择北交所。2022年11月,太湖远大挂牌新三板。2023年11月30日,太湖远大所提交的上市申请材料正式获北交所受理,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计划融资额约3亿。

  值得关注的是,就在获受理的当月,也就是2023年11月17日,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管理一部给太湖远大出具了《关于对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

  据《口头警示通知》显示,因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 1,003.40 万元变更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该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行为发生时未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公司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公司董事长俞丽琴、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夏臣科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对太湖远大、董事长俞丽琴、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夏臣科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据了解,早在2022年12月24日,太湖远大发行股票不超过1,976,400股(含1,976,400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12.00元,募集资金不超过2371.68万元。

  根据《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司2022年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支付供应商货款)。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直接以交通银行一般户中的募集资金1003.40万元提前偿付了昆仑银行限定支付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的产业链短期贷款。

  对于此次信披违规,太湖远大解释称,"由于公司工作人员对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理解存在偏差,在使用过程中操作不当,未及时调拨其他账户中的自有资金"。

  经营现金流持续为负,应收账款连续走高

  据招股书,2021-2023年,太湖远大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0.71亿、13.92亿、15.24亿;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589.56万、6109.14万、7745.70万,营收净利逐年上涨。

  不过,太湖远大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杭州高新、至正股份销售收入均存在大幅下滑。

  对此,监管层对太湖远大业绩持续增长的合理性及真实性提出质疑。要求太湖远大结合行业发展、市场格局、主要客户采购需求、业务开拓情况(新产品、新客户)、客户数量变动、重大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等,量化分析报告期内境内、境外收入均持续快速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业绩大幅增长主要源自新增客户还是老客户,可比公司中杭州高新、至正股份销售收入均存在大幅下滑,而发行人持续增长是否合理,发行人业绩增长是否与行业增长情况一致。

  业绩虽然表现亮眼,但太湖远大的经营现金流却持续为负,2021-2023年,太湖远大经营现金流净额分别为-2.07亿元、-1.51亿元及-1.66亿元,三年经营现金流净流出5.24亿元。

  太湖远大称,公司近年来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主要通过债务融资和自有资金满足发展需要。若未来公司剔除票据贴现影响后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仍较低,且公司无法通过股权融资、债务融资等方式合理筹措资金及规划资金使用计划,则公司在营运资金周转方面将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的逐年攀升是太湖远大资金“缺血”的主要原因。2021-2023年,太湖远大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18亿元、2.7亿元及2.73亿元。

  资产负债率高达60%,两版招股书可比公司不一致

  报告期内,太湖远大连续三年60%的资产负债率颇为惹眼。

  据2023年11月30日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太湖远大资产负债率过去三年高于同行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整体来看,2020-2023年上半年,太湖远大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68.41%、63.57%、61.40%、56.82%,2020年至2022年高于同行平均水平的53.46%、55.41%、56.24%。此版招股书中,可比公司包括万马股份、杭州高新、至正股份、中超新材。

  在2024年6月13日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中,可比公司包括万马股份、杭州高新、科普达,其中,至正股份、中超新材被科普达替换掉,2021-2023年,可比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行业平均值分别为60.24%、60.77%、59.73%,而同一时期太湖远大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3.57%、61.40%、55.71%.

  两相比较之下,更新后的招股书中的对比数据中,太湖远大的资产负债率与可比公司数据差距缩小,就变得“好看”很多。

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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