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应为绿色发展配置更多信贷资源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我国的绿色发展绘制了宏伟蓝图。《意见》提出,鼓励银行在合理评估风险基础上引导信贷资源绿色化配置,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绿色信贷发展。这也为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机构,指明了绿色金融业务发展的具体方向。
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征程中,银行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力量,肩负着至关重要的使命。银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既能助力相关产业扩大规模、提升技术水平,带动产业链的发展,为经济增长注入新动力,还能调整信贷结构,将更多信贷资金配置到环保、节能等重要领域。
为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银行需要从多个方面配置信贷资源。
银行需要依据国家环保政策、行业规范等合理评估绿色信贷项目的风险,针对不同项目和企业,从污染排放、资源利用、生态影响等多维度制定细致、可量化的评估标准,精准识别项目的潜在环境风险。对于具有明确碳减排目标和效果的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的碳减排量或减排潜力来确定贷款额度和利率优惠程度,鼓励企业采取低碳技术和措施,减少碳排放。例如,为采用高效节能技术的工业企业提供碳减排贷款,支持其设备升级和工艺改造,降低碳排放量。
对于传统行业的绿色低碳转型,银行应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国家和地方的绿色低碳转型政策和规划、行业发展动态和企业需求,积极参与制定相关的金融支持政策和标准,为传统行业的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服务,助力传统产业“脱胎换骨”。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中“延长碳减排支持工具实施年限至2027年年末”的举措,为绿色项目提供了更加稳定和长期的资金来源,进一步坚定了市场对绿色转型的信心。银行应充分利用这一政策红利,加大对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和碳减排技术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加速绿色低碳产业的发展步伐。
此外,银行还应积极探索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合作模式。通过签订全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在绿色信贷领域的合作目标和责任义务,共同为绿色环保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融资服务。这种合作模式不仅能够有效扩大绿色环保企业的信贷融资,还能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责任编辑: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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