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上海分行被监管部门开具多张罚单,合计罚款1430万元
工行上海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当、理财资金违规投资等问题被上海监管局罚款1430万元,多名责任人被警告并处以罚款。
据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7月22日发布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被出具多张罚单,分别与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0日出具,合计罚款1430万元。
2024年7月10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金罚决字〔2024〕105号)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存在下列违法违规事实: 理财资金投向结构化债券业务风险管理与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对理财资金投资未尽审慎管理职责; 会计处理未真实反映理财产品财务状况; 4.对固定资产贷款授信审批条件落实不到位。
上海监管局决定:罚款合计1050万元;时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曹某对理财资金投向结构化债券业务风险管理与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时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李某源对理财资金投向结构化债券业务风险管理与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处罚款5万元;时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李某晖对理财资金投向结构化债券业务风险管理与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处罚款5万元;时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资产管理部科长刘某武对理财资金投向结构化债券业务风险管理与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处罚款5万元;时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南汇支行公司部经理赵某辉对南汇支行对固定资产贷款授信审批条件落实不到位负有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处罚款5万元;时任工商银行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副行长胡某对浦东开发区支行未严格管理并购贷款关联交易风险负有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时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同业部副总经理秦某刚对理财资金投资未尽审慎管理职责负有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
2024年7月8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金罚决字〔2024〕95号)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存在下列违法违规事实:
1.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贷款资金最终流入资本市场;2.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贷款资金最终用于购买理财;3.以贷收费;4.质价不符。
上海监管局决定:罚款合计340万元;时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御桥支行客户经理黄某对御桥支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贷款资金最终用于购买理财负有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处罚款5万元;时任工商银行上海市金天地支行客户经理何某平对金天地支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贷款资金最终用于购买理财负有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处罚款5万元;时任工商银行上海市松江支行客户经理陆某贤对松江支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贷款资金最终流入资本市场负有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处罚款5万元;时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公司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王某对以贷收费负有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处罚款5万元;时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徐某对国际业务综合服务违规收费负有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
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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